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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部长楼继伟:推进房地产税制改革义无反顾
来源:本站  编辑时间:2016/7/26 9:21:26  点击数:

北京晨报讯(记者 杨奕)房地产税的出台一直备受关注,近日财政部部长楼继伟的表态让房地产税立法再度成为关注的焦点。楼继伟表示,所得税制和房地产税制改革受到阻碍,但是“会义无反顾去做”。

  按照此前计划,2016年应积极推进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改革,加快建立健全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但目前该项改革未见显著进展。此外,房地产税法虽已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立法工作计划预备项目,但距全面开征仍无时间点。

  23日,楼继伟在G20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税收高级别研讨会上称,改革所得税制和房地产税制,才能更好解决包容性增长和收入分配问题。这两项改革至今未推出,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信息收集和征管能力弱,此外还涉及很多利益调整,“这是最难统一的”。

  他坦言,“只要是真正的收入再分配,就会受到真正的阻碍,这是个难题”,但推进这两项改革是下一步的工作任务,“我们会义无反顾地做”。谈及如何使用税收政策更好地激励创新,楼继伟称,支持创新并不意味着要一味减税,而是要保证税制公平。

  对于楼继伟所言的“义无反顾”,业内人士认为,这不仅意在改革的信心和决心,更意在改革需要加速推进,“仓促推出会有后续问题,相关税费调整也存在制约。任何一项改革,利益关系都盘根错节,楼部长的表态说明领导层对所得税制和房地产税制改革的足够重视,改革应该会加速。”

  ■专家观点

  三年内实现全面征收不可能

  楼继伟的表态,引发了市场广泛热议,房地产税出台也再度成为关注的焦点。不过,大多数专家分析认为,房地产税出台还需时日,“三年内实现全面征收不可能。”

  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主任刘剑文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本届人大最后一次常委会预计将在2018年2月召开,但在这次换届会议上,可能很难提交审议房地产税法的草案。考虑到目前房地产税法草案在税率和征收范围等构成要素,以及是否给予地方一定自主权等立法模式方面,可能很难在短期内让各界达成相对接近的共识,因此不排除房地产税法的草案要到下一届全国人大任期内,才能够得以解决。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认为,房地产税开征的必要前提是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全面完成,“从过去一年不动产登记的落地进程看,执行力度低于市场预期。”他称,目前的中国房地产已经进入了一个新常态,各种政府托市的政策频繁出现,“房地产税不可能在经济需要房地产的情况下盲目出台,在房地产依然是经济重要支撑的情况下,房地产税不会在3年内出台。”

  从通过到实施会有过渡阶段

有专家认为,即使房地产税立法通过,但到全面实施落实仍需要一个过渡阶段。亚太城市房地产研究院院长谢逸枫认为,立法通过后并不意味着就会在全国马上开征,房地产税是典型的地方税,何时开征会授权地方政府自己决定,并不是在某个时间全国一起征收,各个地方可以差别化,“从通过到实施应该会有一个过渡阶段,从而让社会对法律有充分的认知、了解和准备。”

  此外,目前多数专家认为,房地产税开征后应该设计免征范围,只针对超出个人基本住房需求以上的部分才能征税。市场上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类观点支持免税标准按人均居住面积,比如上海试点房产税按照人均免税住房面积为60平方米。另一类观点认为,免税标准应按照房屋价值确定免征额,因为不同地区相同居住面积的价值可能相差很大,按照人均居住面积免税,有利于高价房主而不利于低价房主。

  对于房地产税的出台,张大伟认为,此举可以增加地方政府的稳定收入,短期可能影响部分投资者抛出房源,“但如果不解决投资只能依赖房产、且新建住宅供应少于需求的话,房产税依然会被转嫁给买房者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