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改善群众住房条件,建设宜居宜业新玉山,2014年12月27日,我县出台了《玉山县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玉办发〔2014〕11号),随后印发了相应实施细则(玉府办字〔2015〕5号)。该项政策自2015年1月1日实施以来,极大提高了广大群众购房积极性,有力促进了我县房地产市场健康快速发展,推进了我县新型城镇化进程。
按照年初县委、县政府的安排和文件规定,该优惠政策试行一年,将于2015年12月31日正式结束。请各地、各部门单位进一步加大宣传,引导有购房需求的群众于12月31日前办理购房、完税等相关手续,逾期我们将依据文件规定终止该项优惠政策。
特此通告
玉山县落实房地产新政服务领导小组
201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