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商品房所有权登记
编辑时间:2015/8/8 19:34:59  点击数:
 

信息要素

填写说明

事项名称

商品房所有权登记

受理范围

个人

办理机构

玉山县房地产登记中心、玉山县行政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

0793-2135505

监督投诉电话

0793-2552957

到窗口办理次数

2

受理条件

    1、当事人不能到场办理的,代理人应提供已公证的委托书及身份证明

    2、未成年人购房需要提供监护关系证明(出生证明、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明及监护人婚姻证明)出示原件,收复印件存档

    3、第10项为单位申请登记时提交的资料

所需材料

    1、申请审批表(加盖售房单位公章)

    2、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3、房屋建筑面积测绘图

    4、申请人身份证明、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出示原件,收复印件存档)

    5、商品房购房发票

    6、契税发票

    7、物业维修基金发票

    8、开发商已办理的初始登记的《房屋所有权证》

    9、办理租赁备案登记手续(非住宅)

    10、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资格证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明和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出示原件、收复印件存档)

    11、登记机构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办理程序

请至玉山县行政服务中心房地产管理窗口按流程图办理

流程图

申请—受理—缴费—审核—记载于登记簿—发证

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

房屋登记费: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

发改价格[2008]924号文件规定

收费标准

房屋登记费:

住宅:80/     共有权证费: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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