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抵押权登记
编辑时间:2015/8/8 19:32:33  点击数:
 

信息要素

填写说明

事项名称

抵押权登记

受理范围

个人及法人

办理机构

玉山县行政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

0793-2135505

监督投诉电话

0793-2552957

到窗口办理次数

1-2

受理条件

所需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抵押人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出示原件,收复印件存档)

    3、房屋所有权证及共有权证(如自建房还需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4、抵押合同

    5、主债权合同

    6、登记机构认为必要的其它材料

   

    最高额抵押权登记办理所需资料及证件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书(自建房还需提供土地证)

    4、最高额抵押合同

    5、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的合同或者其他登记原因证明材料

    6、其它必要的材料

   

    备注:

    1、抵押人不能到场办理的,代理人应提供抵押人已公证的委托书及身份证明

    2、抵押人如为企业还需要提供企业法人资格证,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公司)章程,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

办理程序

 

流程图

申请—受理—缴费—审核—记载于登记簿—发证

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8924号文件规定

收费标准

房屋登记费:

住宅:80/  非住宅: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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