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岗位管理制度,进一步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玉山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意见》(玉办字[2014]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岗位设置方案及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观,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转变,充分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全局各项工作的全面发展。
二、基本原则
科学设岗、宏观调控;优化结构、精干高效;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公开平等、择优聘用;平稳实施、稳步推进。
二、实施范围
全局正式在册在编干部职工。
三、岗位类别及等级设置
(一)玉山县房地产管理局。根据玉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核准意见,玉山县房地产管理局共设编制18个,现有人员17人。根据现有人员结构,设置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类,以管理岗位为主。其中:管理岗位10个,占岗位总数的55.56%,其中七级职员1个、八级职员2个、九级职员6个、十级职员1个;专业技术岗位7个,占岗位总数的38.89%,其中高级七级1个,中级九级1个、十级1个,初级十一级2个、十二级2个;工勤技能岗位1个,占岗位总数的5.55%,其中技术工四级1个。
(二)玉山县房地产公司。根据玉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核准意见,玉山县房地产公司共设编制22个,现有人员30人。根据现有人员结构,设置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类,以工勤技能岗位为主。其中:管理岗位8个,占岗位总数的26.67%,其中九级职员7个、十级职员1个;专业技术岗位6个,占岗位总数的20%,其中中级九级1个、十级1个,初级十一级1个、十二级2个、十三级1个;工勤技能岗位16个,占岗位总数的53.33%,其中技术工三级4个、四级6个、五级6个。
(三)玉山县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根据玉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核准意见,玉山县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共设编制25个,现有人员29人。根据现有人员结构,设置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类,以工勤技能岗位为主。其中:管理岗位6个,占岗位总数的20.69%,其中九级职员5个、十级职员1个;专业技术岗位9个,占岗位总数的31.03%,其中高级七级1个,中级八级1个、九级1个、十级1个,初级十一级2个、十二级2个、十三级1个;工勤技能岗位14个,占岗位总数的48.28%,其中技术工三级3个、四级5个、五级6个。
(四)玉山县物业管理公司。根据玉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核准意见,玉山县物业管理公司暂未核定编制数,现有人员20人。根据现有人员结构,设置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类,以管理岗位为主。其中:管理岗位10个,占岗位总数的50%,其中八级职员1个、九级职员8个、十级职员1个;专业技术岗位4个,占岗位总数的20%,其中中级十级1个,初级十一级1个、十二级1个、十三级1个;工勤技能岗位6个,占岗位总数的30%,其中技术工三级1个、四级2个、五级3个。
(五)玉山县房地产交易所。根据玉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核准意见,玉山县房地产交易所共设编制21个,现有人员29人。根据现有人员结构,设置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类,以工勤技能岗位为主。其中:管理岗位9个,占岗位总数的31.03%,其中九级职员8个、十级职员1个;专业技术岗位4个,占岗位总数的13.79%,其中中级十级1个,初级十一级1个、十二级1个、十三级1个;工勤技能岗位16个,占岗位总数的55.18%,其中技术工三级4个、四级6个、五级6个。
(六)玉山县白蚁防治站。根据玉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核准意见,玉山县白蚁防治站共设编制5个,现有人员5人。根据现有人员结构,设置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类,以工勤技能岗位为主。其中:管理岗位1个,占岗位总数的20%,其中九级职员1个;专业技术岗位1个,占岗位总数的20%,其中初级十二级1个;工勤技能岗位3个,占岗位总数的60%,其中技术工四级1个、五级2个。
(七)玉山县房地产监察大队。根据玉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核准意见,玉山县房地产监察大队共设编制6个,现有人员6人。根据现有人员结构,设置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类,以工勤技能岗位为主。其中:管理岗位1个,占岗位总数的16.67%,其中九级职员1个;专业技术岗位1个,占岗位总数的16.67%,其中初级十二级1个;工勤技能岗位4个,占岗位总数的66.67%,其中技术工三级1个、四级1个、五级2个。
(八)玉山县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根据玉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核准意见,玉山县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共设编制5个,现有人员6人。根据现有人员结构,设置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类,以工勤技能岗位为主。其中:管理岗位1个,占岗位总数的16.67%,其中九级职员1个;专业技术岗位1个,占岗位总数的16.67%,其中初级十二级1个;工勤技能岗位4个,占岗位总数的66.66%,其中技术工三级1个、四级1个、五级2个。
四、岗位任职条件
(一)各类岗位任职的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和各项规章制度;
2.具有良好的品行思想道德修养;
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上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
(二)各类岗位任职的必备条件
1.管理岗位
七级、八级职员:以县委组织部的任职或备案文件为准。
九级职员:具有中专以上学历,须在十级岗位上任职满3年及以上。
十级职员:具有中专以上学历。
2.专业技术岗位
(1)副高级岗位条件
七级:具备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
(2)中级岗位条件
八级:在十级岗位任职满6年及以上。
九级:在十级岗位任职满3年及以上。
十级:具备中级职务任职资格。
(3)初级岗位条件
十一级:在十二级岗位任职满2年及以上。
十二级:具备初级职务任职资格。
十三级:员级岗位。
3.工勤技能岗位
技工三级、四级、五级:须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技术等级考评,并具有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5年以上工作经历。
五、岗位聘用办法
(一)根据组织、人事部门核准的岗位数量和各类岗位等级结构,结合各岗位特点,将采取任命、聘任、竞聘上岗等方式进行岗位聘用。全局人员根据公布的岗位和岗位聘用条件,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参与岗位竞聘。
(二)聘用到各类岗位的人员,按照新岗位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三)今后出现岗位空缺,通过竞聘上岗的方式择优聘用。
六、岗位聘用程序
1、公布岗位
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岗位及岗位职责、聘用条件。
2、申请应聘
应聘人员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资格审查
局岗位设置实施工作小组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
4、研究决定
岗位设置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受聘人员名单。
5、结果公示
聘用结果确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内有异议的,按程序进行复议,确属不当者,重新审核。
6、签约上岗
单位法定负责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不足3年的聘用至退休),聘期内正常职务晋升实行一年一聘。
七、组织领导
(一)局里成立岗位设置领导小组,负责对各类各级岗位职级评定人员进行审定。
(二)岗位设置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负责各级各类岗位的申报、推荐和初审。
八、有关说明
(一)应聘人员聘期内的考核
实行聘期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原则。单位对应聘人员的工作情况按照所聘岗位的岗位职责进行年度和聘期量化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继续聘任或晋升或降级的依据。
(二)应聘人员聘期内的管理
1、应聘人员在聘期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单位可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按未聘待岗人员管理。
(1)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岗位聘任合同。
(2)年度或聘期考核不合格。
(3)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给全局工作造成重大损失。
2、被解聘的待岗人员在下轮聘任时不得竞聘同系列同级及以上各级岗位。
(三)其他未列入本方案的有关事宜,以上级文件为准。